2013年12月,为了与国际青年奥运会接轨,经国家批准,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更名为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青运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首次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
比赛项目: 2015年全国青年运动会预设项目有游泳(跳水)、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拳击、皮划艇、自行车、击剑、足球、体操(蹦床)、女子手球、女子曲棍球、柔道、赛艇、帆板、射击、垒球、乒乓球、跆拳道、网球、排球、举重、国际式摔跤、武术(套路、散打),共计25个大项、28个分项,301个小项目。
招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将于2015年10月在福建举行,福州市作为主赛区,承担16个项目的比赛以及开闭幕式等大项活动。届时将有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80多个城市2万多名选手参加比赛,并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观团、记者团、观众及国际友人等数十万人前来观摩,其影响辐射范围涉及全国大中城市和地区。赞助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对于实现企业营销目标、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等,具有其它促销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指导企业参与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做好赞助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资源开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赞助招商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概述
企业以提供资金、产品或服务的形式赞助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同时充分利用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的载体实现企业营销目标。各社会机关、团体、各界人士与机构支持办好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并得到相应的荣誉回报。
二、企业赞助的形式
(一)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是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最高规格的赞助形式。出资额根据不同行业分别设定,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将获得本届青运会最高等级的回报。
(二)赞助商
赞助商是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的高规格赞助形式。出资额一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将获得本届青运会高等级的回报。
(三)独家供应商(特别支持单位)
特别支持单位是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的较高规格赞助形式。出资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将获得本届青运会较高等级的回报。
(四)供应商
供应商是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的重要赞助形式。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赞助回报
回报包括:相关荣誉、行业(产品)权益、冠名权权益、广告发布权益和招待服务等方面:
(一)给予企业相关荣誉。即授予企业与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相关的称号;授予企业负责人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名誉职位;向企业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企业新闻发布会召开权;邀请企业出席重要的青运会官方活动等。
(二)给予企业和产品先入权。即授予企业对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名称、会徽、会标、吉祥物等特殊标志专用权;授予企业专有经营服务权;授予企业产品专供权;优先选用企业产品。
(三)给予企业冠名权。即单项比赛为企业冠名,并在该单项比赛场馆显著位置设置企业冠名广告,在企业冠名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官方文件上突显企业标识,并邀请企业负责人员出席比赛颁奖仪式。
(四)给予企业广告设置权。按照合作形式为企业在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比赛场馆、相关大型活动会场、机场、车站、广场、主要道口等相关区域设置广告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五)给予企业广告发布权。按照合作形式为企业在第一届全国青运会会刊、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网站、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新闻发布会等官方活动及文件载体上发布广告及相关企业信息。
(六)给予企业产品商品展示销售权。按照合作形式为相关企业在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指定的区域展示产品、商品和提供销售产品的区域,为企业产品与客户之间建立销售平台。
(七)给予企业相关礼宾待遇。礼宾待遇主要包括获赠青运会开闭幕式等重要活动的贵宾席位,获赠重要比赛门票、贵宾卡等,享受赛会期间的食宿、交通待遇等,免费获得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组委会提供的辅助营销服务等。
具体赞助形式、出资额、回报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由福州市誉隆诚赛事管理有限公司(市执委会授权的唯一市场开发企业,以下简称“誉隆诚公司”)与赞助企业签订赞助合同予以明确。具体回报内容见下表:
第一届全国青运会赞助企业回报表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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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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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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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伙
伴
合
作
伙
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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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荣誉回报
1、组委会名誉委员;
2、青运会某(甲类)单项竞委会名誉主席;
3、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4、为单项冠军颁奖;
5、出席独家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官方活动。
二、使用会徽、吉祥物
1、赞助企业标志与青运会标志组合并用于产品、
包装;
2、吉祥物图案可无限使用。
三、产品优先权
1、青运会所需产品、服务优先权;
2、对各赛区划定的赞助商产品销售区域享有第一
选择权;
3、在规定行业内享有排他权。
四、发布会背景板企业标志
新闻背景板企业标志。
五、场馆内广告选择权
1、青运会开闭幕式现场广告板;
2、单项比赛场馆广告宣传;
3、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
4、广播宣传;
5、单项颁奖台背景板企业标志。
六、场馆室外宣传
广告专用区、横幅、气柱、吊旗、拱门、吉祥物。
七、户外宣传
1、各赛区主要交通要道设户外广告牌;
2、各赛区部分广场设置充气吉祥物广告;
3、各赛区倒计时牌播放企业宣传短片。
八、画册、证件、门票广告权
1、青运会宣传册彩色整版插页广告;
2、青运会成绩册彩色整版插页广告;
3、官员、工作人员、裁判员、运动员、车辆通行
证企业标志;
4、开闭幕式门票企业标志。
九、报纸广告
在福建省级媒体报纸作整体宣传和产品广告。
十、广播电台广告
广播电台直播企业广告,作前期宣传。
十一、电视直播广告
1、电视直播、录播、重播时插播企业广告;
2、电视专访企业领导及员工;
3、赛后运动员(教练员)电视新闻采访区背景体
现企业品牌或产品。
十二、网络宣传
十三、其他相关回报
青运会提供相应活动计划供企业选择,或根据企
业自身要求共同策划文体活动及促销活动等。(费用
自理)
十四、招待服务
1、获赠贵宾位及相关证件,享受赞助接待一级票
务服务,包括各类大型活动赠票;
2、组委会提供相关食宿、交通、市内旅游等服务。
十五、优先享有单项比赛的冠名权和冠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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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赞助金额和赞助企业需求商定
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赞助金额和赞助企业需求商定
|
赞
助
商
赞
助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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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荣誉回报
1、青运会某单项竞委会名誉主席;
2、由福州市执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为单项冠军颁奖;
4、出席独家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官方活动。
二、使用会徽、吉祥物
1、青运会标志使用于产品、包装;
2、吉祥物图案可无限使用。
三、产品优先权
1、青运会所需产品、服务优先权;
2、对福州赛区划定的赞助商产品销售区域享有第
二选择权;
3、在规定产品类别享有排他权。
四、场馆内广告选择权
1、青运会开闭幕式现场广告板;
2、单项比赛场馆广告宣传;
3、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
4、广播宣传。
五、场馆室外宣传
广告专用区、横幅、气柱、拱门。
六、户外宣传
福州赛区的主要交通要道设户外广告牌。
七、画册、证件、门票广告权
1、青运会宣传册彩色整版插页广告;
2、青运会成绩册彩色整版插页广告;
3、开闭幕式门票企业标志。
八、报纸广告
福州赛区报纸作整体宣传和产品广告。
九、广播电台广告
广播电台直播企业广告。
十、电视直播广告
1、电视直播、录播、重播时插播企业广告,分时
段播出;
2、电视专访企业领导及员工。
十一、网络宣传
企业产品可进入本届青运会官方网站发布企业产
品内容。
十二、其他相关回报
根据企业自身要求制作发布特殊广告。(费用自
理)
十三、招待服务
1、获赠贵宾位及相关证件,享受赞助接待二级票
务服务,包括各类大型活动赠票;
2、福州市执委会提供相关食宿、交通、市内旅游
等服务。
十四、单项比赛的冠名权和冠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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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赞助金额和赞助企业需求商定
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赞助金额和赞助企业需求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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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家
供
应
商
︵
特
别
支
持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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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荣誉回报
1、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
2、参加青运会相关官方活动。
二、使用会徽、吉祥物
1、青运会标志使用于产品、包装;
2、吉祥物图案可无限使用。
三、产品优先权
1、青运会所需产品、服务优先权;
2、对福州赛区划定的赞助商产品销售区域享有第
三选择权;
3、在规定产品类别享有排他权。
四、场馆内广告选择权
福州赛区场馆广告。(内设广告牌)
五、画册插页广告
1、青运会宣传册彩色广告;
2、青运会成绩册彩色广告。
六、报纸广告
福州赛区媒体报纸鸣谢。
七、网络宣传
企业产品可进入青运会官方网站发布企业产品内
容。
八、招待服务
享受赞助接待三级票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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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赞助金额和赞助企业需求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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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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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荣誉回报
在福州赛区报刊鸣谢。
二、使用会徽
青运会标志使用于产品、包装。
三、产品优先权
1、青运会所需产品、服务优先权;
2、入选供应商共享产品类别有排他权。
四、场馆内广告选择权
福州赛区场馆广告。(内设广告牌)
五、网络宣传
企业产品可进入青运会官方网站发布企业产品内
容。
六、招待服务
享受赞助接待四级票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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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报内容将根据赞助金额和
赞助企业需求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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